9月11日21时许,在孝感云梦县城区,龚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摩托车由南往北行驶至梦泽大道朝阳路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与正在右变道田某驾驶的鄂KNJ***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龚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驾驶人龚某为了炫酷,擅自改装了车辆的外观、电机、制动系统,涉嫌非法改装。随即,民警对驾驶人身份进行核查,驾驶人龚某年仅15周岁,未达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属于无证驾驶“电摩”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改装后的车辆安全性能变差,不仅给自己还给他人带来严重安全风险隐患,受伤还要担责。
竞速炫技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意识都还不能完全控制,易冲动开斗气车、炫技,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对公共交通安全产生极大危害。
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无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对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改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发生事故时未成年人也需担责,并由监护人赔偿事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能减轻其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瓶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骑乘电动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这是由于电动车的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更不能“耍杂技”!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判断能力差,驾驶车辆时常常会出现一些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处置不当。家长应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为孩子做出榜样,同时,管好孩子管好自家车辆,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瓶车,不满18周岁未考取驾驶证不得骑摩托车!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应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培育学生交通安全出行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云梦交警将持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改装、飙车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在严查严处的同时,也请广大家长一定要切实尽到监护责任,避免悲剧发生!敬请广大驾驶员自觉这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有市民见到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请积极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