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闵处〔2022〕4号)显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按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现查明:当事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虹莘路3079号上海圣嘉门诊部一台在用的曳引式电梯(设备代码:70041,登记证编号:梯沪LQ355)的维保单位。2021年9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查见该电梯底坑积水约2厘米,轿厢和对重缓冲器已超过使用期限。
经查证:该电梯电子维保记录上显示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维保类型为半月保,状态为正常维保。执法人员调取2021年9月15日监控录像后发现,电梯维保员当天并未对该电梯进行维保。即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施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要求对该电梯进行半月维护保养。
另查证;该电梯的轿厢和对重缓冲器自2014年开始使用,使用期限为5年,截至案发已超过使用期限。 由于该电梯维保合同为全包合同,单次半月保也无相关费用凭证,故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无独有偶,2022年3月28日,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被处罚人民币一万五千元(¥15000.00元),上缴国库。
经查明;当事人2021年11月10日与夹浦镇浙江科特高温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服务期限1年,从2022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5日),2020年9月2日与长兴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服务期限2年,从2020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23日),为上述二台乘客电梯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当事人安排维保人员王泽宇负责上述二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但在2022年2月27日的维保服务中,维保人员未按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上述二台乘客电梯进行实质性维护保养项目作业,仅用手机扫取“智慧电梯”二维码,在维护保养报告上虚假填写了维保记录。
众所周知,电梯运行安全不仅与生产质量息息相关,更与安装后的定期维护保养密不可分。这就需要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和特定种类设备监管部门三方合力,共同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作为一线维保工作人员应端正工作态度,履职尽责。而维保单位相关的负责人员,可采取对应的技术方法,及时掌握维保人员的工作过程和动态,杜绝出现维保数据造假等情况。像电梯大师维保SaaS平台就是专为规范电梯维保过程管理而研发的。
平台可实现无纸化维保,防“偷懒”还可溯源。维保人员可直接在平台配套的手机APP上填写保养、维修记录等电梯维保情况,减少维保单位纸张资源浪费的同时,也让数据查询汇总及归档更方便;电梯是否如期维保?维保项目有哪些?维保时间有多久?……这些原本必须查看纸质记录的电梯维保项目,如今通过电梯大师APP就可了解,这样的维保方式,让维保过程全面留痕、可溯源,若发生事故,能为事故调查提供数据支撑。
最后,除了对电梯维保单位实行监管和处罚,更要站在维保单位的立场,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法操作,建立良性积极的长久工作机制,产生源源不断的驱动力,从而让电梯行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