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11月15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组织专家团队,对眉山市市区109家电梯使用单位的112台电梯开展了全覆盖安全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使用的时间达到12年的老旧电梯。
本次监督抽查以电梯现场质量安全状况为主,延展检查电梯使用单位管理状况以及维保合同内容,同时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应急响应时间测试。此次监督抽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特种设施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进行。
此次检查中察觉缺陷的问题大多分布在在三个方面:一是电梯质量安全方面。市区内110部电梯存在紧急操作装置失效、不齐全的问题。223部电梯的缓冲器存在缺陷。324部电梯存在抱闸检测开关失效的问题。429部电梯存在紧急报警或应急照明装置失效的问题。512部电梯存在电梯厅门(轿门)锁钩啮合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电梯使用单位方面。131家单位未展开设备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219家单位未按规定张贴使用标识。374家电梯使用单位存在电梯随机文件、运行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应急救援演练记录等记录缺失或不齐全的问题。
三是电梯维保单位方面。5家电梯维保单位存在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问题。电梯质量安全方面的绝大部分问题都与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和维保单位不按技术规范要求维保有关。
针对此次在专项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开具监察指令书,并及时移交检查中锁定的25条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案源线索,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求使用单位即刻开展整改工作,并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与隐患消除情况,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严查处,并把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列入“黑名单”。组织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机构进行技术培养和训练,并定期组织并且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和群众自我保护、自救互救能力。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希望能够通过本次监督抽查,进一步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倒逼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履实主体责任,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田炜)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